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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640100010085810C/2022-00220 | 效力狀態: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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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23 |
責任部門: | 銀川市自然資源局 | 發布日期: | 2022-04-25 |
名 稱: |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擬掛牌土地涉及部分土地使用權的決定 |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擬掛牌土地涉及
部分土地使用權的決定
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銀川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出讓金鳳區親水大街東側兩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請示》(銀自然資發〔2022〕16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因城市規劃調整,原劃撥給市林業和草原局的防護綠地和原劃撥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道路用地,不再作為綠化林帶和街巷用地使用。經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1日專題會議研究決定:
一、無償收回2020年劃撥給市林業和草原局位于金鳳區親水北大街東側(市人民政府批復編號:銀政土批字〔2020〕77號、劃撥決定書編號:銀地決定書劃字2020年53號)1558786平方米中2296.89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二、無償收回2020年劃撥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位于金鳳區親水北大街東側(市人民政府批復編號:銀政土批字〔2020〕78號、劃撥決定書編號:銀地決定書劃字2020年54號)941436平方米中201.32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規劃另行調整使用。
四、市林業和草原局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規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銀川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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